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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开展工程监理合作意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6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精神,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及国资委主要领导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公司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股权混改意向的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混改。

一、合作方式

   股权转让,由征集人通过受让被征集人中最终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相关协议的企业(或股东)股权,股权受让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一)目标公司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公司性质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4、须具有工程监理房建、市政双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且该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报名人没有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2、报名人近五年内未受过法律及行政处罚,且目前不在处罚期内;

3、报名人应为公司法人或公司股东,如报名人为股东,该股东须持有公司10%及以上股权;

三、报名人需提交的资料

1、封面及报名文件索引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报名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5、须提供公司在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行为的查询结果;

6、公司股东无任何债权债务及劳务用工纠纷,无民间借贷,无重大诉讼风险,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7、目标公司简介。

以上报名文件装订成一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文件数量: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以U盘为载体)。无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谈判程序,文件均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四、报名时间及文件提交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时至2022年7月12日17时

地点:武汉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征集公告期届满,如有且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本征集合作继续有效,征集人可与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按征集及实施流程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2、征集人对报名人的审核工作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报名人及目标公司的资格性审查,第二部分是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报名人进行合作方案谈判,综合择优确定目标公司。

3、报名人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该报名人对本征集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的全面认可。

4、股权合作意向公司应保证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征集方将在征集及合作洽谈过程中严格审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如发现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我方将立即终止其合作谈判程序,取消该公司合作资格。

5、武汉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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